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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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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这份文件里明確指出,使用各级財政资金、政府科技计划、专项科研经费產出的科技成果,属於法定强制登记范围,需要按时完成成果登记、结题备案,用於国家科技统计、成果管理与经费审计。

  而企业自筹、个人自费、非財政资金研发的科技成果是没有强制备案要求。

  所以,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是否登记。

  如果登记,可用於成果认定、奖项申报、转化交易、资质背书。

  如果不登记,那也不违法、更不影响技术合法使用。

  当然,也有两种特殊情况。

  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保密条例单独管理,不走普通成果登记。

  第二:违规、侵权、违背科研伦理、危害公共安全的科技成果,不予登记。

  而文件里的鏤空型飞行装甲就属於企业自筹的科技成果,就算不登记那也不影响暗闭科技生產与销售。

  这也就是说,如果暗闭科技不登记的话,那除了有关人员外,就暂时没其他人知道他们盗用了强化纤维塑料。

  所以说,暗闭科技去科协登记,那就属於自曝。

  除非,登记的人不知道鏤空型飞行装甲所用的强化纤维塑料属於严管的军需物资!?

  至於说会不会只是材料命名重名……

  如果只是材料命名重名的话,文件里就不会特意標记强化纤维塑料就是机甲所用的强化纤维塑料了。

  所以,鏤空型飞行装甲用的就是军需物资,並非材料命名重名。